一、工作目標
具體負責項目土建工程現場施工。
二、職責權限
(一)現場監督機電工程施工計劃的執行情況;
(二)負責按工期總控計劃及階段工期目標、質量目??要求進行分解實施;
(三)負責做好機電分包單位的安全交底、技術交底;
(四)編制施工日記等;
(五)機電部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工作關系
(一)所受督導:項目經理
(二)所施督導:分包單位
四、任職資格
(一)學識要求
1. 具有土建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;電氣、給排水、暖通、空調、工程專業;
2. 熟悉建筑法等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知識;
3. 能夠獨立操作計算機完成本職工作。
(二)工作經驗
1. 應屆畢業生或兩年以下工作經驗皆可。
(三)工作能力
1. 熟悉工程施工流程;
2. 具有較強的分析能力、邏輯思維能力和管理協調能力。
(四)心理品質
1. 務實,具有極強的敬業精神和責任心
2.有長期在施工現場工作的決心
